据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10月17日消息,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。经研究,决定将《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实施细则)(越建交〔2022〕23号)中原定给予房地产交易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%补贴的截止时间,从2022年9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其他事宜仍按照《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通知原文如下:
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执行时间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级有关部门(单位):
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。经研究,决定将《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实施细则)(越建交〔2022〕23号)中 原定给予房地产交易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%补贴的截止时间,从2022年9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其他事宜仍按照《实施细则》执行。